完善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支持地方和行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地方平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促进国家平台与相关部门平台相互采信、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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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制度;加强对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评价机构工作指导,督促建立健全推进诚信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抽查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任务到人、责任到岗,督促并指导食品企业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ǘ┩晟菩鞴ぷ骰啤8鞯毓ひ岛托畔⒒鞴懿棵偶跋喙氐ノ灰涌焱平⒄棵?、行业组织和企业的良性互动、协调合作机制,按照分工定位,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三)实现诚信信息共享。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利用好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本地区及行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实现诚信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共享。
?。ㄋ模┘忧砍闲判逃?。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努力营造食品行业“以讲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的诚信建设氛围。加快研究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附表:2014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表